- 品牌/商標:北廣精儀
- 企業類型:制造商
- 新舊程度:全新
- 原產地:北京
一、 概述試驗前詳細閱讀國家標準GB8626《建筑材料可燃性試驗方法》,對您的試驗工作將有很大幫助。JCK-2型建材可燃性試驗爐是判定在規定的條件下,建筑材料是否具有可燃性的試驗方法,是根據國家標準GB8626規定的技術參數而研制的。二、 儀器的工作環境及主要技術指標1. 環境溫度:15℃~25℃;2. 相對濕度:≤85%;3. 供電電壓和功率:220V 50HZ 100W;4. 氣源:液化石油氣;5. 本生燈對式樣施加火焰時間15s;三、 式樣尺寸:采用邊緣點火90×190mm;采用表面點火90×230mm,每組試驗需5個試件。四、 試驗步驟1. 檢查儀器面板上的時間顯示器設定值是否在標準值。2. 接通電源、氣源,把儀器面板上的“燃氣開關”閥向右調到小,打開鋼瓶閥門。3. 打開電源開關,按“復位”鍵使燃燒器復位。4. 打開燃燒箱門,將裝有試件的試件夾固定在燃燒箱內,按“運行”鍵后,根據試件的情況調節試件夾與燃燒器的距離,再按“復位”鍵使燃燒器返回。5. 向左“燃氣開關”用點火器鍵點著燃燒器,調節火焰高度到20mm±2mmm,關閉箱門。6. 按“運行”鍵,使燃燒器對試件施加火焰15s,施加火焰完畢后,燃燒器自動移去,計量從點火開始至火焰到達刻度線或試件表面燃燒火焰熄滅的時間,按“計時”鍵儀器面板上的時間顯示器停止,并記錄此數據。7. 重復做5個試件后,關掉電源,“燃氣開關”及鋼瓶閥門,對燃燒箱、試件積進行必要的維護。8. “復位”:在試驗過程中未到15s,火焰尖頭已達刻度線,按“復位” 鍵移去燃燒器。五、 材料可燃性的判定經試驗符合下列規定的建筑材料均的確定為可燃性建筑材料:1. 對下邊緣未加保護的試件,在底邊緣點火后開始后的20s內,五個試件火焰尖頭均未到達刻度線。2. 對下邊緣加以保護的試件,除符合(1.)規定外,應附加一組表面點火試驗,點火開始后20s內,五個試件火焰尖頭均未到達刻度線。
六、 裝箱清單序號 名 稱 單位 數量1 JCK-2建筑材料可燃性試驗機 臺 12 產品說明書 本 13 產品合格證 個 14 電源線 條 15 煤氣管(帶卡扣) 條 16 夾具 套 27 火焰高度量具 個 18 燃燒器定位器 個 2








